一、事故经过 2016年6月13日上午某公司安排维修工范建明到车间内进行PVC塑料水管维修作业。 13时50分左右,车间负责人杨平安发现范建明躺在车间西南角的储罐边,双手抱住胸口,左手拿着角向磨光机,角向磨光机头部靠在范建明右胸口处,右胸口处衣服有明显的灼烧痕迹,杨平安随机拨打“120”急救电话,后经现场确认范建明已死亡。 二、事故原因分析和事故性质认定 (一)直接原因 因角向磨光机漏电,范建明在接触到角向磨光机头部金属外壳后触电,电源线没有接地保护,范建明触电后电源无法自行切断,导致范建明死亡。 (二)间接原因 1、公司总电源未设置接地保护,电气线路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;用电工具管理不到位,未能及时发现手持角向磨光机存在漏电的情况。 2、公司主要负责人张连设未能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,未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促、检查,未能及时发现电气线路所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。 3、车间负责人杨平安对车间内的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,未能发现车间内存在的用电安全事故隐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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